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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礼辉:关于加快农商行数字化转型的四点建议

数字金融合作论坛 数字金融合作论坛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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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务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及各地政府密集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或方案,明确提出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开展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


农商行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多年来为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助力民生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服务“三农”发展和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撑。农商行如何结合自身定位和优势,加快数字化转型,创新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聚焦农商行数字化转型助力乡村振兴(点击查看原文)

作为推动数字经济、数字金融领域合作为宗旨的新型智库平台,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于近期举办第6期闭门研讨会“农商行数字化转型助力乡村振兴”,总结和探讨近年来农商行在数字化转型及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取得的成效、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下一步发展建议。中国银行原行长、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副主席及学术委员会主席李礼辉应邀出席会议并做点评分享。



中国银行原行长、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副主席及学术委员会主席 李礼辉

李礼辉认为,农商行立足农村、贴近农民、深耕农业,面临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农商行数字化转型,需推动数据共享、技术共享,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安全应用,同时做好数字金融风险防控。


以下为发言全文



农商行立足农村、贴近农民、深耕农业,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商行数字化转型面临重大历史机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方针,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近年来,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不断丰富和完善,包括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积极开拓农村市场等政策体系。从金融角度看,随着“三农”政策落地实施,农村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县域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涉农企业现金流进一步充裕,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所以,从本质上讲,涉农金融业务市场扩大了,农商行风险损失概率应可降低,盈利空间有望扩大。


城乡规划发展应着眼于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打破城乡隔阂和人为设置的篱笆。例如广州与清远一体化发展在五年间带动超12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1年清远的地区生产总值超2000亿,两地融合发展已经体现在交通、产业、营商环境的全面渗透与对接,并已开展在人口迁徙、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的改革。面对城乡融合发展带来的金融业务发展机遇,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特别重视,纷纷下沉、争夺市场。农商行扎根农村,是大多数农民和农村家庭、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开户银行,在业务竞争中有一定优势。


从数字化技术发展看,需要关注两个重要变化。一是可以把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由平面布局升级为立体交互,由多中介、大中介、强势中介转变为少中介、小中介、弱势中介。哪怕是偏远省份的农户或企业,也可以与北京、上海等大都市中的个人及家庭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二是数据成为生产要素。在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前提下,数据资源开发和利用可以创造越来越多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在这些机遇与挑战下,农商行在数字化转型方面仍面临比较大的压力,包括数据基础薄弱、数字技术人才不足及数字科技投入产出比低等。全国约有1600家农商行,对于更多中小规模的农商行来说,这些短板可能更为突出。农商行作为特色化的一类金融机构,应更好地为乡村振兴服务、为实体经济服务。


我个人对推动农商行数字化转型提几点建议,包括推动数据共享、技术共享,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安全应用,同时注意数字金融风险防控。


一、数据共享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但目前数据共享、特别是公共数据和政务数据的共享,依然做得不够好。一些公共数据还是行政部门所有制,有企业法人和自然法人数据的行政部门不能充分支持地方正在建设的共享征信系统,影响了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希望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集中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库,建立互联共享的公共数据应用系统,形成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其他部门能够建立穿透性的金融监管系统,覆盖所有金融机构,能穿透不同领域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实现集中监管,实现全流程、全方位智能化,降低监管和被监管成本。


二、技术共享

农商行业务规模较小,在金融科技创新方面,大多数农商行既无法像民营银行一样获得股东的资本扶持和数据资源支持,也不可能像大中型商业银行一样安排大量的金融科技投入。有条件的农商行可以独立建设技术平台、独立开发重大系统,但大多数农商行如果这样做,会导致投入产出比偏低或者建设的系统不够好。建议从实际出发,尊重市场机制和科技规律,探索合适的金融科技创新之路,促成农信体系抱团取暖。农商行区域特性突出,相互间直接竞争较少,可以尝试建立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科技联合中心,结合资本力量和科技力量,考虑引进有技术实力和资本实力的投资者,统一负责农商行金融科研开发、运营和维护。同时,建议建成农商行互联互通的金融科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产品共享及服务共享,提供更高效的服务。此外,可以与有实力的科技创新企业深度合作。近年来国内一些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科技企业不出售、出租系统,而采用分布式商业模式,按照预先商定的条件向金融机构提供技术平台和应用系统,根据创造的新增业务和新增收入,按新增存款、新增贷款、净利差等方面的约定比例分享风险和收益。这种商业模式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


三、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安全应用

2020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金融业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研究》,提出集成应用多方计算、联邦学习、数据脱敏、差分隐私及可信计算等技术,利用多个参与方的数据,将散落在不同区域的数据联络起来,转换成有价值的知识,同时保护数据隐私,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形成支持安全多方检索、安全多方计算、安全多方学习、安全多方推理的智能化应用框架。这些技术创新非常有意义。


四、做好数字金融风险防控

要坚持在审慎监管前提下开展金融科技创新,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前提下,探索数字化转型的最佳实践与最优路径,提高客户信息采集、存储、处理、使用等环节的合规保护,构建安全防护体系。此外,要强化外部合作的网络安全风险监测。防范数字化经营中的新型风险,特别是中小银行的技术外包风险以及操作风险。


以上是我的分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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